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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计委创新机制做好医疗纠纷调解

繁昌县卫计委创新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建立学习预防机制。把医疗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逢会必讲,要求各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诊疗活动,落实核心制度,以病人为中心,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每年组织召开医疗纠纷案例分析会,对上年发生的医疗纠纷发生的原由、存在的过失,应吸取的教训逐一进行剖析。

二是建立调解引导机制。各医疗机构明确调解工作联络员,县医院设立医疗质量控制和医疗调解接待室。公开人民调解相关政策,实现调解关口前移,就地开展调解工作。各医疗机构同时也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让医疗纠纷当事人了解、信任人民调解,引导他们选择人民调解的方式处理医疗纠纷。

三是建立服务保障机制。引入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机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参保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时,对医患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的,保险公司审查认可后,严格按照调解协议书确定的赔偿金额,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理赔,确保患方合法权益。

四是形成联调联动机制。在处理重大医疗纠纷时,人民调解与法院、公安、卫计、医院、法律服务等相互之间的衔接,充分发挥多部门协作优势,工作网络逐步完善,实行县、镇、村三级联动,有效促进医疗纠纷的化解。

近年来,共成功调解医疗纠纷88起,把大量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医疗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在有效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做到“让患者信任、为医院服务、使政府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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