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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窗口作风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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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窗口作风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2018-07-10 13:50    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发布

为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社部社保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窗口作风建设文件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8〕49号),昆明市晋宁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充分认识加强经办窗口作风建设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选择,做到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按照“想全想细想到万一”的要求,围绕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和经办服务的“风险点”, 深化经办服务改革,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立行立改,简化办事流程,坚决取消一些不合适宜的经办环节和证明材料,并将经办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是取消了参保人员意外伤害证明材料,改为“意外伤害受伤情况说明及承诺书”签字。二是取消省内医保定点医院的证明,根据各地在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定期公布本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及支付类型,作为其他统筹区报销医疗保险费用的医保定点依据。三是优化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办理程序,简化和缩短申报手续和办理周期,取消特殊病慢性病病历本,统一使用普通门诊通用病历本,实行限时办结。四是取消特殊病慢性病就诊卡遗失补办单位证明材料。五是简化长期驻外、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备案手续,取消填写异地安置人员申请表,简化为服务窗口或电话办理,即时开通,登记备案。

同时参照社会保险领域行业标准,完善在服务时间、服务用语、服务形式、服务管理、服务监督、服务投诉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实现窗口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便利化。不断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幸福感,塑造我区医疗保险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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