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一)具有达州市户籍,未纳入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在我市长期投资、经商、务工、居住且未在达州市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人员;
(三)本市大中专学校、中小学校中具有达州市外户籍且未在达州市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
(四)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已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重复参保。
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组织单位
除本市大、中专学校中具有达州市外户籍的在校学生由学校组织参保并代收保险费外,其余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组织参保。
三、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标准
每人220元。
四、2019年度城乡居民门诊统筹账户
每人90元,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般诊疗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和住院自负医疗费用,余额可结转到下年度使用。参保居民缴费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将门诊统筹账户资金划入社会保障卡。
五、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
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六、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年度
2019年1月1日零时至2019年12月31日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