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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3月6日),辽宁发布了《关于公布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沈阳、大连配送企业联系信息的通知》,对带量采购25个中标品种的配送企业进行公布。
按照1月29日辽宁发布的《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一个中选药品每市只能委托不超过一家配送企业进行配送。
“国控大连和成、辽宁省新药特药、辽宁省医药对外贸易、上药康德乐等配送商基层配送能力很弱,甚至可说基本没有,参加带量采购的公立医院也包括基层医疗机构,在两票制情况下,如何保证基层临床用药将是带量采购落地一大挑战。”一位熟悉辽宁市场的行业人士表示。
本轮带量采购试点城市中,辽宁省有沈阳市和大连市两个城市参加。本次带量采购品种很多是常用慢性病用药,例如阿托伐他汀、瑞舒伐他汀、氨氯地平、氯吡格雷、厄贝沙坦、恩替卡韦、头孢呋辛酯等,慢病用药下沉到基层是政策导向,但客观来讲,这些药品市场仍集中在大医院,基层市场开始启动但量不大。
“千里送盒药,配送企业要亏死。”上述业内人士调侃。
目前配送费用是按照药品货值来收取配送,在量不大且价格极低(上述药品很多中标价每片价格低于1元)的情况下,配送企业亏损几乎已经成定局。
配送企业亏损,如何保证基层市场临床用药,无论对药企,对配送企业,还是基层医疗机构来说,都是一个挑战。尤其是药企,政策在努力保证带量采购的量之余,也将保证临床用药责任归到企业身上,如果因为配送问题,导致临床用药出现短缺,那么,责任显然是要企业一力承担。
目前,在4+7城市落地方案中,上海和辽宁要求相同,每个品种只能委托一家企业,而北京则未限定配送企业数量。据北京市最近的公示,阿斯利康的吉非替尼的配送企业有16家,嘉林药业的阿托伐他汀20mg的有11个配送商。
附:12个中标价低于1元/片常用药
辽宁配送企业公示:
▪ 内容来源 | 药脉通整理
▪ 作者 | 司徒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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