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赛柏蓝—药店经理人
整理:夕语
人口众多的两大省宣布,实行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执业药师可统一注册在零售连锁总部,连锁店则不用注册执业药师了。
而且,其中一省还明确,开展“互联网+药事服务”的连锁企业,其门店也不用配执业药师了,只需2名药学技术人员进行处方复核和药事服务即可。
两省宣布,执业药师可统一注册在总部
今天(12月20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支持药品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明确,允许企业按照国家局要求开展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在连锁门店履职的执业药师,可统一注册在零售连锁总部,企业应建立执业药师管理档案,《执业药师注册证》与连锁总部任职文件应保持一致。
无独有偶,在最近(12月16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开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互联网+药事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也提出了类似的措施。
该《指导意见》在人员配备方面也明确,允许直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所属门店执业药师注册到连锁总部,综合调配各门店现场执业的执业药师开展处方审核和药事服务活动。
按照以上要求,这也表示,四川、河南两省的连锁企业,不用每家门店都注册执业药师了,可直接由总部统一注册管理。
连锁店,也不用配执业药师了
值得注意的是,四川省对于门店执业药师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临时不在岗时,《实施意见》还指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执业药师可利用信息系统开展远程药学服务,并建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以及处方扫描、视频、传输等设备,实现执业药师与消费者有效沟通。
而河南省则有区别,河南省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明确的远程药事配备要求及条件。
其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以10家门店为基数应至少配备3名执业药师,如经营中药饮片,其中1名须为执业中药师;每增加15家门店增配1名执业药师;增加门店经营中药饮片的,执业中药师配备数量同上。
其二、连锁门店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且至少须配备2名药学技术人员,进行处方复核和药事服务,经营中药饮片的,应配备1名中药学技术人员。
其三、连锁总部负责互联网+药事服务的执业药师不得少于3人,具体人数参照第1款。总部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兼任互联网+药事服务执业药师。
按照以上要求,这也表示,河南省连锁企业开展远程药事,其门店无需配备执业药师了,只需配备2名药学技术人员即可。
采取远程药事,应设专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