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药政工作座谈会近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来自全国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药政处、药品采购机构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探索推广基本药物全额保障、独立核算,进一步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早前,在一篇《基本药物全额保障已经上路》的报道中,就曾经介绍了安徽、广东、广西部分地区将基本药物作为公共产品以全额保障的形式向部分居民免费提供的事实。
自2012年4月起,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户籍糖尿病、高血压患者实行基本药物全额保障治疗。政策实施后,该区2型糖尿病、高血压患者的规范管理率从15%、25%,分别提高到75.7%和56.5%。
福建三明市、长汀县等地均出台类似政策,在基本药物目录中选定20余种药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基本药物全额保障工作。
而在此之前,长汀县新农合管理部门将这3种慢性病作为特殊门诊疾病管理,每人每年的包干医药费用为高血压3000元、糖尿病5000元、重性精神疾病5000元,患者费用在达到起付线后按一定比例报销。
广西容县从2013年5月起,该县参合农民到卫生室看病,只需支付1元诊金,就可以从卫生室领用全额保障基本药物治疗疾病。新农合基金按照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向村卫生室支付门诊医药费用。“按一个3000人左右的村计算,每人统筹50元进入卫生室,则该卫生室每年供应15万元的基本药物,可以满足全村人的小病治疗需求。”
广州市花都区的“一元看病、免费用药”试点始于2008年。该区规定,村民因一般常见病就诊给予3日药量,慢性病患者一般处方1周药量,最长可达半个月;各村卫生室应及时上报就诊人数、药品费用等情况,专职管理人员会每天到卫生室抽查、核实处方。
报道称,上述案例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从同际上看,也有一定的参考性,全球共有74.1%的国家具有基本药物免费政策。
另外,《人民日报》6月21日也报道了“多地探索基本药物全保障、高血压糖尿病可免费用药”的报道。
在《人民日报》撰文之前的6月15日全国药政工作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谦在讲话中曾表示,做好儿童、老年人、罕见病等特殊人群用药保障工作,开展儿童用药、老年用药临床综合评价,进一步推动基层、边远地区基本药物全额保障试点工作。
专家认为,基本药物具有准公共物品的属性,免费用药是促进药品公平可及的手段。北大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建议:“改革支付方式,建立基本药物筹资体系,逐步实现基本药物全额保障。”
2014年7月,媒体曾报道了国家卫计委有意推进基药免费供应的消息。当时,该委就曾听取了“浙江省卫计委基本药物基层免费供应相关研究报告”,并委托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基层免费供应可行性方案”研究课题。
更早的,2013年10月,北京就出台了文件,京籍重性精神病人实行基本药物免费。
而在今年3月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卫计委主任杨云彦向大会递交提案,建议实施老年人基本药物免费政策,针对老年人群中发病率较高、基本药物使用较为频繁的特定疾病,比如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免费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基本药物。
从目前看来,针对部分病种的基药实行免费已经是大势所趋,一些质优价廉的药物必然成为官方采购的首选,甚至极有可能实行定点生产,由于药厂众多而入选者少,大部分的药企或将被排斥在供应商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