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认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但一些地区和部门还存在改革不深入、工作不协调、政策不配套、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存在个别干部懒政怠政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影响了决策部署落地生效。
为进一步推动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对各地区和各部门工作开展第三次大督查。
据悉,这次督查重点有四个方面:
一是督查保持经济平稳发展中是否存在问题,包括以下6个方面:
1、加快重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
2、促进社会投资尤其是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3、清理盘活财政沉淀资金。
4、扩大消费需求。
5、促进外贸创新发展。
6、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二是督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是否存在问题,包括以下7个方面:
1、深化“放管服”改革。
2、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
3、化解房地产库存。
4、降低企业杠杆率。
5、降低企业成本。
6、加大力度补齐短板。
7、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三是督查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包括以下3个方面:
1、加快“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2、促进制造业升级。
3、激发各类主体创业创新活力。
四是督查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围绕妥善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坚决稳住就业这个“底盘”,保住基本、兜住底线,督查以下7项内容:
1、扩大就业创业。
2、加强保障房分配管理。
3、促进农民增收。
4、促进教育公平。
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督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及群众医疗满意度,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推进管办分开、医药分开及三医联动改革等情况。
6、切实加强社会保障。督查“五险一金”运行保障。
7、加大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治理力度。
国务院还就督查办法和时间进行了安排。在督查方式上,国务院首先要求各部门对照督查重点,深入开展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国务院将派出督查组赴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督查。
同时,国务院还将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微信、微博、客户端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加强舆论引导、强化激励问责,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相关督查结果抄送中央组织部。
在督查时间安排上,各地区、各部门9月初左右收到通知后开展自查,9月15日前向国务院报送自查报告。
9月18—30日,国务院派出督查组赴地方和部门开展实地督查。
10月10日前,各督查组将督查结果报送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适时向地方、部门转送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
另据了解,国务院此次共组成20个督查组,其中,15个督查组负责督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个督查组负责督查国务院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