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省卫计委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实施意见,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下月起推行“两票制”。新政推行意义何在,将带来哪些变化?
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即由药品生产企业到药品经营企业开具一次发票;由药品经营企业到公立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省食药监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处长米华阳表示,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我省以推行“两票制”为抓手,不断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2016年医改任务清单。在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方面,明确提出优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我省此次出台实施意见,意味着国家“两票制”部署在安徽落地。
推行“两票制”意义何在?药品价格形成,涉及出厂价、中间的商业流通环节以及医院使用等环节。“多票制”下,商业流通环节多,如药品从全国一级代理、大区一级代理到省区代理等层层经手,层层开发票,价格在流通环节中层层提高,药品价格虚高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患者往往以出厂价数倍的价格从医院拿药。
医药市场改革,目的在于两方面,一是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二是改变“看病难”“用药贵”。推行“两票制”,最大的变化就是减少中间环节,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理论上看,能实现改革的两大目的。对药价而言,“两票制”砍掉了层层加价的销售链,中间流通成本广泛下压后,未来在药店或医院终端的药价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下调;对医药行业而言,将引发“大洗牌”,药品经营企业集中度提高,小型企业和医药代表没有生存空间,面临转型;对监管部门而言,随着流通环节缩减,药品可追溯性强,有助于保障和提升药品质量。
随着“两票制”推行,有专家指出,一些地方交通不便、偏远、市场规模小,大的药企很难直接涉足。米华阳表示,我省“两票制”并非“一刀切”。实施意见明确,药品经营企业将药品销售到偏远山区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的,允许在“两票制”的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以保障基层药品有效供应。对发生灾情、疫情、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需要应急调拨的药品,可不受“两票制”限定。
六部门将多管齐下保障“两票制”实行。如食药监部门将“两票制”实行情况纳入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飞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卫生计生部门将不执行“两票制”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公立医疗机构纳入不良记录。各地、各部门将把推进“两票制”工作纳入医改工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两票制”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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