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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种“大病”住院可报销!河南公布首批重特大疾病医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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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我省将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11月29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做好我省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逐步提高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待遇水平,儿童白血病肺癌等33个住院病种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10个门诊病种将纳入首批全省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





哪些“大病”可以报销?




“重特大疾病,是指‘诊断明确、治疗规范、疗效确切’的大病。”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能够纳入医保报销的重特大疾病,需具有规范临床诊疗路径和质量控制标准,且在治疗过程中,个体费用清楚、差异较小,支付标准易于确定。


根据以上标准,我省在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单病种结算管理和原新农合实行重特大疾病保障管理的病种基础上,确定了第一批医疗保障重特大疾病。其中,


住院病种33个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标危组、中危组,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完全型心内膜垫缺损,部分型心内膜垫缺损,主动脉缩窄,法乐氏四联症,房间隔缺损合并室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合并右室流出道狭窄,室间隔缺损合并动脉导管未闭,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并肺动脉瓣狭窄,房、室间隔缺损合并动脉导管未闭,脊髓栓系综合征/脊髓脊膜膨出,尿道下裂。


(以上17种病,要求患者限定年龄≤14岁)


唇裂,腭裂,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急性心肌梗塞,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重性精神病(包括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持久妄想性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抑郁症),耐多药肺结核。


(以上病种,对患者年龄无要求)


双侧重度感音性耳聋(语前聋限≤6岁,语后聋限≤14岁),先天性幽门肥厚性狭窄(患者≤3个月),发育性髋脱位(2岁~8岁)。


门诊病种10个


终末期肾病血友病,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I型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耐多药肺结核,再生障碍性贫血,苯丙酮尿症,非小细胞肺癌,胃肠间质瘤。


上述保障病种实行动态管理。纳入全省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的门诊病种,不再同时纳入各地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范围。




“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按照《通知》,我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实行单病种结算管理。其中,对住院病种实行限价管理,对门诊病种实行限额管理,例如6岁以上血友病患者治疗费用最高报销8万元。一个参保年度内,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患者同一种疾病限享受一次报销政策,但14岁以下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不受报销次数限制。


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均不设起付线。住院治疗的,在省、市、县级医疗机构限价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分别按65%、70%、80%的比例进行支付,超出限价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门诊治疗的,在统筹基金限额标准内,腹膜透析补偿比例为85%,其他门诊病种补偿比例为80%。


《通知》自即日起至12月5日在省人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众有意见或建议可向有关部门反馈。2017年1月1日,我省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




啥是“大病补充保险”?




大病补充医保说起来已不是一个新鲜的名词,2014年,它已在焦作市开展试点,政府设计此项制度的用意在于:将大病补充保险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发挥政府作用,利用商业保险功能,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

 

而据省医改办相关人士介绍,这项制度设计,在国内尚无先例可循,是我省对全民医保体系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创新与探索,一项重大的惠民工程。



一句话解释

大病补充保险是政府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的一种特殊保险,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对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的大病患者所支出的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

 

与医保、大病保险等有何关系?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是普惠制,是针对所有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大病补充保险则是“特惠制”,是针对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障。

 

什么性质?与商业保险有何区别?

它不同于一般商业保险,政府在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金筹措以及监督管理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但在经办中,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政府主导、商业运作、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质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一种创新。

实施细则




保障对象


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及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三无”、农村“五保”等贫困人员。具体界定由扶贫办和民政部门甄别。

 

可报销的费用


困难群众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保或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补充保险对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与报销。整体上,报销比例能够达到80%左右,高于普通城乡居民约10个百分点。

 

每人每年筹资标准


2017年,我省将按照每人年均60元的标准筹集资金。

 

报销标准的设定


按照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报销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

起付线暂按困难群众人均年收入3000元的标准设定。

3000-5000元(含)部分按30%的比例报销

5000-10000元(含)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

10000-15000元(含)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报销

15000-50000元(含)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报销

50000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报销,不设封顶线。

 

如何统筹?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将实行省级统筹,以省为单位筹集、管理和使用资金。








根据实施意见,明年起,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要覆盖全省所有困难群众。为困难群众建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意见目标中提及,到2020年,使得全省困难群众个人就医负担大幅减轻,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来源:河南法制报


长葛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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