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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彻底拉开帷幕

        4月份已经结束,目前,甘肃、安徽、四川、陕西、重庆等多省都已颁发了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的通知,开展专项整治。5月开始,这些省市出台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将正式拉开帷幕。



以下为各省各地的整治方案:




▍甘肃省食药监局印发了《甘肃省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
  整治时间:自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整治重点: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基层用药质量安全和中药材中药饮片3大领域。
  从严从重查处的5种行为:
        ①上年度因违法违规问题已进行行政处罚,仍继续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

        ②上年度专项整治过程中自查发现法违规问题未进行整改,仍继续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

        ③上年度专项整治过程中自查发现法违规问题已进行整改,整改后又继续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

        ④上年度企业自查未发现问题,自2016年5月以后仍继续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

        ⑤拒不报告、谎报瞒报以及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且继续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




▍安徽:池州对药品流通环节实施“飞行突击检查”

  今年,池州市加大药品流通监管力度,实施药品流通环节“飞行突击检查”。

  检查方式:采取上下联动方式,采取随机抽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对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等涉药单位进行突击检查。

  检查重点:历次检查存在问题多、投诉举报集中、安全信用等级基本守信低下,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同时,该市还将通过市县区交叉互查,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飞行检查全覆盖,对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实施重点飞行突击检查。




▍四川: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

  近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全省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要求通过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持续整顿药品流通市场秩序,进一步清理药品流通渠道,建立和完善药品流通追溯体系,强化药品可追溯,坚决解决“挂靠”“走票”等突出问题,防止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及假劣药品流入合法渠道,着力净化药品流通市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重点检查对象: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类疾病的药品;血液制品、生物制品、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冷链药品、抗菌类、注射剂类等风险易发品种

  专项整治分为四个阶段:企业自查阶段、飞检整改阶段、抽查督察阶段、总结提升阶段。




▍重庆:綦江区“三举措”做好药品流通监管工作

  近日:綦江区分局“三举措”做好药品流通监管工作。

  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分局结合綦江区实际印发了《綦江区2017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类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责任,即:药品批发企业、区级医院、镇级卫生院、民营医院的监管由分局负责监管,各街镇所配合;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村卫生站的监管由各街镇所负责监管,分局进行督查指导。

  二是推进审批改革。结合綦江区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要求,分局进一步完善了药品经营许可和GSP认证“两证合一”机制,健全完善药品零售企业的许可和认证管理规定,不断完善药品流通市场准入条件和程序,推动药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许可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禁止在规定标准外增设许可门槛,禁止在规定流程外增加办理程序,禁止超时限审批。

  三是加强督查指导。分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基层监管所的督查和指导,推动基层监管所的药品流通监管工作,切实发挥其药品流通监管前沿和网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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