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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省医保目录调整、执行情况汇总

文:云希

      

昨天才说到江苏国家医保目录执行,省增补不会远了。今天一大早睁眼就看到湖北通知9月1日正式执行全新的完整版医保目录,含国家医保+国家谈判+省级调(zeng)整(bu)三类目录。这是第一个执行完整版医保目录的省份,掐指一算也会是9月1日前的唯一一个吧。最关心的当属省增补咯。


仔细一数,295个品种。严格按照国家要求292个+3个工伤保险品种。142:153的中西比例,给郁闷已久的中成药企业一剂强心针,而且有中药注射剂哦,还有国家谈判没成功的中药注射剂哦。


9月1日的deadline还剩三天。倒计时开始,这三天就目睹十几个省市区密集发布执行新版医保目录通知盛况吧。至于增补嘛,我看大家还是不要在这几天抱太大期望。那些说过省增补7月发布,9月执行的通知,你就一笑而过吧。毕竟还有更重要的十九大需要迎接。


话不多说,今天上纯干货。一表全览新版医保执行和增补情况。

 


今日各省关于医保目录执行、调整方案:


海南


8月23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海南省医保(2017年版)作出以下调整:


一、目标任务

2017年12月31前完成《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药品目录结构,适当扩大目录范围,支持鼓励医药创新,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用药需求和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维护人民健康为目的。逐步提高基本医保用药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积极支持医药技术创新、基本药物制度、分级诊疗、多层次医疗保障等重点工作,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保用药的有效性、安全性、经济性、可及性。


(二)坚持基本保障。统筹考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和参保人负担水平,合理确定用药范围和水平,实现保障范围与保障能力、医药技术发展相匹配。


(三)坚持专家评审机制。目录调整的组织工作由行政部门负责,药品目录的备选咨询和投票遴选由专家按程序科学合理评审确定。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对调整工作的意见建议,规范并公开评审程序,加强监督工作,严肃工作纪律。


(五)坚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在保持参保人用药连续和稳定的基础上,根据临床用药实际需求,补齐保障短板、优化目录结构、完善医保用药管理措施。


(六)坚持统筹各项社会保障用药范围管理。同步调整、统一发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并兼顾统筹城乡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用药需求。


三、调整的范围和条件


(一)调整的范围

《国家药品目录》(2017年版)中甲类药品(594个)不作调整,限定支付范围不作调整,仅限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使用的药品不调出。民族药和中药饮片部分,按国家政策执行。

 

乙类药品按国家要求进行调整,包括药品调入和调出,调整的比例为国家乙类药品总量(1941个)的15%,数量为292个。仅限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使用的药品以及符合规定的民族药,其调整增加的数量不包括在292个以内。

调整药品应为本方案印发之日前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注册的品种。

   

(二)调整条件

1.调入药品

适应我省医疗保险临床用药和地方病、多发病、常见病需要的品种;

重特大疾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

在我省2010年版药品目录中未增补进《国家药品目录》(2017年版)需要保留的品种;

对同类药品按照药物经济学原则比较,优先选择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


2.不予调入药品

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儿童用药除外);

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有严重不良反应、安全性较差的药品;

参与国家谈判的药品。


3.调出药品范围

不符合我省疾病谱;

不适应我省医疗保障和临床用药需求;

经专家评审论证需调出的。


四、参评备选药品申报程序

参评药品由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依据药品调入条件直接向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推荐。不接受企业申报或推荐,不收取评审费和其他各种费用。


五、工作机制

(一)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成立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目录调整工作。组长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保监会海南监管局以及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分管领导组成。


(二)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组和专家组。其中: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二处,负责目录调整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监督组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对调整工作进行监督,并接受相关举报投诉。(联系电话:0898-65314819)

 

专家组由临床医学专家、药学专家、医疗保险专家和药物经济学专家组成,分为咨询专家和遴选专家,负责药品咨询、遴选工作。咨询专家负责对药品分类与数据分析提供咨询,论证提出备选药品范围、凡例以及药品调入调出的意见;遴选专家负责对备选药品进行投票遴选。


六、工作程序

(一)准备工作。包括组建工作协调机构,成立海南省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协调小组;制订《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调整工作方案》;组建药品调整专家库。


(二)评审工作

采取集中封闭方式,在纪检人员监督下,组织专家开展初选(咨询)、遴选工作。


1.确定备选药品名单。由咨询专家确定备选药品名单。

2.组织遴选专家投票。遴选专家以投票方式对备选药品进行遴选。

3.形成药品目录初稿。协调小组办公室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对遴选专家投票结果进行统计,按得票高低排序,确定药品目录调整初稿。遇末位药品票数相同时,可组织咨询专家进行论证后确定入选药品。

   

(三)组织实施

1.拟订《关于发布2017年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调整目录的通知》,经协调小组审议通过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2.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名义印发《关于发布2017年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调整目录的通知》。


3.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对药品数据库进行更新并组织实施。


内蒙


一、执行时间

将国家2017版目录和国家谈判确定的药品全部纳入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二、执行范围


(一)国家2017版目录药品全部纳入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药品使用限制和凡例中的解释内容不作调整。

  

(二)国家通过谈判确定的36种药品,全部纳入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照乙类药品管理。各地可按照要求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确保合理用药。


(三)目前属于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但没纳入国家2017版目录的药品暂时执行原支付政策。其中国家2017版目录剔除的国家2009版目录药品,以及国家谈判药品中未谈判协商一致的药品,不纳入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三、有关要求

各盟市要在2017年8月31日前,组织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做好目录比对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执行新的药品目录。


同时,为做好我区2017版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照国家规定程序遴选增补药品,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发布。


国家2017版目录和36种谈判药品目录请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shehuibaozhang/zcwj/yiliao/)。执行中遇有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


关于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结果的公告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根据《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通过专家遴选、评审、论证,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批准,我厅完成了对国家2017版药品目录乙类药品的调整工作,形成了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药品目录由人社部发【2017】15号规定的国家2017年版药品目录、人社部发【2017】54号规定的36个国家谈判药品及我省新增补的乙类药品组成,从2017年9月1日执行。现予发布。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8月18日


湖北关于调整36种人社部谈判药品挂网价格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调整36种人社部谈判药品挂网价格的函(含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54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商请将人社部谈判药品挂网供医疗机构采购的函》(鄂人社函【2017】528号),即日起将36种人社部谈判药品挂网,挂网价格为人社部发【2017】54号文件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从2017年9月1日执行。

特此通知。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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