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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苍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接种狂犬病和百白破疫苗的回应

近日,狂犬病疫苗和百白破疫苗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市民和媒体纷纷向苍南县疾控中心及各预防接种门诊点咨询,我县是否存在涉事疫苗。针对此问题,回应如下:

广大市民:

     针对此次问题疫苗事件,苍南县疾控中心立即行动,对疫苗采购、供应、库存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我县未使用长春长生生产的人用狂犬病问题疫苗和2017年涉事的两个厂家两个不同批号的百白破疫苗。

长期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疫苗采购调拨。一类疫苗由省级统一进行采购调拨,二类疫苗由我县疾控中心根据省疾控中心疫苗采购目录进行采购并统一调拨。一、二类疫苗均是全程冷链配送到接种门诊,疫苗的储存、运输、管理全部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要求。我县使用的疫苗都是国家药监批签检验合格的疫苗
根据国家药品监管局和省药品监管局的情况通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上市销售使用的狂犬疫苗均经过法定检验未发现质量问题。已经接种了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部分针次但尚未完成全程的接种者,按照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局公开发布的信息以及国家《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要求,可使用另外品牌的狂犬病疫苗按照原接种程序完成后续接种。
近五年,长春长生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未进入我县使用,我县供应使用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均为国家药监批签检验合格的疫苗。

我们正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按照有关法规、规范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请广大市民冷静对待此事,不要因此耽误儿童预防接种。我中心一定会认真负责地进行疫苗使用管理,规范开展免疫接种工作,同时欢迎广大家长朋友对我县的儿童免疫规划工作进行监督!


来源:苍南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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