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区医保中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人员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工作范围包括以下四项: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咨询服务;
2、办理转往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办理异地住院未能出院直接结算的住院费用报销业务;
3、办理新生儿参保业务、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退保业务;
4、办理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各项业务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一、办理转往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1、复兴区居民医保定点医院的诊断证明;
2、患者的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
二、异地住院费用结算
1、住院费用收据;
2、住院诊断证明和费用总清单;
3、病历复印件;
4、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5、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邯郸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
6、异地生育补偿还需要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新生儿参保
1、新生儿户口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2、新生儿父亲或母亲的参保证明和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的复印件。
四、居民医保退保
1、退保居民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区证明信(内容格式:姓名,身份证号,退保原因)。
地址:复兴区建设北大街519号
联系电话:0310-4187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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