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普兰店区医保慢性病新增人员检诊认定工作,将于2018年9月17日在普兰店区中心医院启动,初检工作至10月26日结束。
一、检诊范围
1、人员范围:参加大连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参保人。
2、职工医保病种范围(31种):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复发性阿弗他溃疡、下肢静脉曲张、股骨头坏死;高血压(重度)、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口腔扁平苔藓、侵袭性牙周炎、银屑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 ;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溶血性贫血、白塞氏病、肝硬化、伴多发骨折的严重骨质疏松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脏病(CKD)、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淋巴结核、精神分裂症四种病为随时检诊病种。(肺结核与淋巴结核检诊医院为大连市结核医院,精神分裂症检诊医院为普兰店区南山医院医院)
3、居民医保病种范围(6种):冠心病(专指心肌梗塞和心绞痛)、高血压(Ш期合并症)、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慢性病毒性肝炎(含抗病毒治疗)、结核病(检诊医院为大连市结核医院)。
二、参检须知
(一)参检时间、地点
所有参检人须严格按公布的检诊时间参加检诊认定。检诊时,必须真实、准确填写联系电话,以便于检诊结果的发布及复检安排。
职工医保报名时间:
2018年9月17日-10月1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00
下午1:30---4:00
职工医保检诊时间:
2017年9月17日-10月1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00
居民医保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22日-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00
下午1:30---4:00
居民医保检诊时间:
2018年10月22日-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00
检诊地点:普兰店区中心医院体检中心
(二)检诊需提供材料
携带证件:参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医保证。
填写认定表:准确填写姓名、保号、申请病种,准确填写联系电话,以便于检诊结果的发布及复检安排。
提供病历资料:提供既往在二级以上医院就医时保留的有确诊意义的相关病历材料。【提示:可作为检诊认定参考依据的病历材料要求:1.必须是原件或加盖医院病案室印章的复印件;2.既往二级以上医院就医的有确诊意义的检查、化验材料;3.住院材料要包括出院记录以及住院时与确诊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病理报告单等】。
三、复检安排
检诊结束后,市医保中心将通过计算机比对既往就医情况,选取部分检诊合格人员进行复检。同时,安排往年被举报、被质疑的享受待遇人员进行复检。需参加复检人员,拒绝参加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不享受补助待遇。
四、检诊认定结果的发布、查询
检诊认定结果2019年1月1日发布。参检人员可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可刷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的医疗机构和药店查询检诊结果。
五、就医及结算
慢性病门诊实行定点就医,直接刷卡结算的办法。
检诊合格人员须自行选择一所医疗单位定点就医。每年1月份可变更一次。选择和变更定点,直接到自主选定的定点办理,由定点单位负责登记签字并上传信息。
慢性病患者在定点门诊就医或购药时,需持IC卡(或社保卡)挂号,由定点单位负责上传诊疗记录。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用于治疗慢性病的门诊费用可持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