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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院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须知

一、附院本级医疗保险参保女职工生育险报销方法:

1、住院费用先由参保女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携带住院结算票据、出院诊断书(盖住院处章)及围产期门诊检查费到门诊综合楼八楼8033室报销。

报销标准为:正常产报销3000难产报销5000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500;围产期门诊检查费1000元。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或进行节育手术的报销800元,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报销1200元。实施计划生育绝育手术的最高报销1500元。 

2、本级医保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单纯保胎或因产前产后合并症及并发症住院的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

咨询电话:3451198   陆老师


二、附院合同制人员已参加呼市医保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住院生育费用报销事宜请致电人事部咨询。

咨询电话:3451194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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