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一份湖南省两票制文件在圈内流传,在众多两票制文件中,当时的湖南省文件可算画风清奇:直击药房托管、豪放的两票制界定、偏远地区按原渠道采购等“个性化”规定一时传为佳谈,但是今日,一份“去个性化”的湖南省两票制文件正式落地,废话不多说,直接上重点:
1.视为生产企业的几种情况:
(1)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
(2)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
(3)委托药品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代为销售药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者。
除了境内药品总代一项被撤销,湖南省对于生产企业的认定,与之前流传的文件基本一致,目前全国各省正式发出的两票制文件中,仅安徽、湖南、重庆将药品上市许可人视为生产企业,颇为微妙的是,这三地均不是药品上市许可人试点省市。
反观作为试点省份的四川,在上周落地的两票制文件中,将之前流出版本中的上市许可人视为生产企业一项删除了。(目前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省市: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四川共10个)
2.4月1日实施两票制,半年过渡期,10月1日正式全面实施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药品可由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采购全面实行“两票制”,2017年9月30日前为过渡期,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全面实施。为特别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配送药品,允许药品流通企业在“两票制”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
实施范围和过渡期限基本无变化,流传版本规定偏远山区(地区)基础机构按现行渠道采购,正式版本则是按现行江湖规矩“允许多开一票”,合情合理也体面,毕竟按“现渠道采购”基本等同于豁免偏远地区。
似乎是察觉“现渠道采购”安排不妥,为了更好的配合两票制,2016年12月19日,《湖南省关于取消公立医院中标药品配送权数限制的函》取消配送企业数量限制,制定此规则源于一些偏远地区的配送流程中,中标企业受配送权数限制,造成医院临床用药需求无法满足,为了提高基层药品在农村边远地区的可及性,湖南省在政策上适当松绑,这一点仍是体现出个性周到的一面。
3.只字不提药房托管
之前流传的湖南省两票制文件,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亮点,大概是“对实施药房托管的公立医院机构,经营企业可委托其托管方配送,但不得发生购销行为,即不得开票”这一规定,尽可能地避免了托管公司一家独大产生的药品供应配送问题,此规定下托管企业无疑遭遇政策风险。
药房托管缘起于取消药品加成,国家那厢规定今年要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这厢开始对药房托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话术改成“加快清理和废止在企业开办登记、药品采购、跨区域经营、配送商选择、连锁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的不合理政策和规定”。
4.可不执行两票制的情况:
在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所实施的药品紧急调拨、采购国家或本省省级医药储备药品,可特殊处理。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仍按国家现行规定采购。
5、两票制政策之后是新一轮药品采购
湖南是新晋医改省,同时也是人口大省,据数据统计,截止2015年2月底,湖南省医院数量高达10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达5.77万家,排名全国前五,可谓是众多药企的必争之地。
下一步,是新一轮的药品集中采购,正如今年2月24日,湖南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明确强调:下一步将建立药品省级价格联动机制,开展药品联合采购试点,探索药品带量采购,推动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降低虚高价格。
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湘医改办发〔2017〕1号
各市州医改办、卫生计生委、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国家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现将《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
湖南省医改办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2017年3月31日
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
一、总体要求
(一)“两票制”
(二)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1
(五)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四、实施规定
(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编制采购文件时要将执行“两票制”
五、保障措施
六、监督管理
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对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两票制”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两票制”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本文来源自医药云端工作室,并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本公众号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获取深度分析,就来医药信息链!
关于我们:医药信息链是提供医药招标信息解读、医药信息分析及行业资讯分享的微信订阅号。
推广合作:请联系商务合作QQ2371050835
互动交流:返回首页回复信息输入您感兴趣的内容以及您的疑问与我们进行互动。
想要获取更多数据信息,请联系:
电话:4008-7973-96
Q Q:2371-0508-35
网址:http://medms.rype.cn
QQ讨论群:275993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