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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兴区医保中心关于2017年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鉴定的通知

复兴区医保中心

关于2017年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鉴定的通知

2017年复兴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鉴定工作从6月12开始,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1
病种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有: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异药物、血友病

特殊病患者门诊治疗每年按照一个起付标准收取,标准为500元。特殊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不属于认定病种的门诊检查、化验等相关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统筹区内原有门诊特殊病定点零售定点药店的继续保留,发生的符合认定病种的费用,按二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报销。参保患者自发放《邯郸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诊疗证》次日起开始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

2
鉴定标准

门诊特殊病鉴定标准可点击本文左下角“阅读全文”查看。

3
鉴定地点

省冶建职工医院(大院办省冶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邯郸市复兴区军营路4号。电话:7405108 ,联系人:刘红梅  郭彦淑    乘车路线:市内乘7、12、15、39、53路仁泰医药总部下车南行100米。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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