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参保单位:
根据《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西安市2017年度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市社保发【2017】35号)文件精神,定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开展2017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市社平工资公布前进行基数申报工作的单位:
1、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
2、参加“四险”的单位中无退休人员的;
3、参加“四险”的单位中无双基数的;
二、上述未涉及到的单位在2016年市社平工资公布后进行基数申报工作。
各参保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基数申报。
联系科室:参保科 咨询电话:84827711
年审相关文件下载:
https://pan.baidu.com/s/1slGxrd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