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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慢性病复审须知

      城镇居民2017年复审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各位参保居民的切身利益,居民慢性病资格每两年复审一次,时间为当年七月。请注意:

       在复审时间2017年7月1日--31日,携带已审批慢性病申请鉴定表复印件两张一寸彩照前来我中心待遇受理科(大厅柜台)办理即可。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中心待遇受理科84827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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