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2016年度城镇职工慢性病3月15日开始申报
我市2016年度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申报(包括复查)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申报从3月15日开始,截至3月31日。“慢性病”参保患者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病种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年度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500元,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73%,单个病种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500元,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1.新申报人员:首次申报慢性病或增加新病种的参保职工。2.复查人员:2012年认定为慢性病且现仍在职的参保职工。符合条件者可到所在单位填写申请表或复查表,并按规定提供其他所需材料。参保单位医保专管人员分别将本单位新申报慢性病人员和复查人员汇总上报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体检,然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认定。1.2016年3月10日——3月31日为申报时间(包括复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2.对无故不参加体检,单位又未出具相关证明的申报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对因个人或单位原因造成漏报现象,本年度内不再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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