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17〕27号)等相关规定,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联合议价组决定对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限价挂网采购的 3202 个药品、参考价挂网采购 2017 年第二轮动态调整的 2730 个药品(包括 7 个 2017 年第一批新上市创新药品)统一进行联合议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议价范围
(一)《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限价挂网议价清单》内的药品(详见附件1)。
(二)《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参考价挂网 2017 年第二轮动态调议价清单》内的药品(详见附件2)。
二、联合议价的时间安排
2017年 8 月 8-10 日。
第一轮议价:
8 月 8 日,对《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限价挂网议价清单》内的药品进行网上议价。由联合议价组根据药品生产企业的初始报价与限价、相关价格信息进行比对和合理性确认。如果确认报价,拟成交,即产生挂网采购价;如果联合议价组认为价格不合理,重新给出一个价格,并于当日 20:00 反馈给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由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应答。
8 月 9 日,对《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参考价挂网2017年第二轮动态调议价清单》内的药品进行网上议价。由联合议价组根据药品生产企业的初始报价与参考价、相关价格信息进行比对和合理性确认。如果确认报价,拟成交,即产生挂网采购价格;如果联合议价组认为价格不合理,重新给出一个价格,并于当日 20:00 反馈给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由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应答。
第二轮议价:
8 月 9 日 17:00 前,参与限价挂网采购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务必对联合议价组给出的价格进行应答。如确认,拟成交,即产生挂网采购价,议价程序结束;如果药品生产企业对联合议价组给出的价格有异议,可进行第二轮报价。
8 月 10 日 11:30 前,参与参考价挂网采购 2017 年第二轮动态调整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务必对联合议价组给出的价格进行应答。如确认,拟成交,即产生挂网采购价,议价程序结束;如果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对联合议价组给出的价格有异议,可进行第二轮报价。
相关药品生产企业逾期未应答的视为放弃,议价程序结束。如联合议价组对药品生产企业第二轮报价确认,则产生挂网采购价;如不确认,则议价未成功,议价程序结束。
三、联合议价结果执行
联合议价结果面向社会公布,联合议价组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共同执行。
希望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周知,并按规定的程序操作。如果因企业方原因发生异议,由企业自行负责。
详细附件内容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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