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化解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因个人账户欠费而不能正常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问题,柳河县医保中心从2018年度开始,将原来在3月份和6月份集中扣缴个人账户和大额补充保险方式转变为个人账户按月扣缴,大额补充保险费年初一次性扣缴。
一、扣缴说明:
1、 在职人员:个人账户暂按21016年通化市社会平均工资3865.83的2%扣缴个人账户,即每月扣缴77.32元(待2017度通化市社会平均工资出台后再行调整);年初一次性扣缴大额补充保险费100元。
2、退休人员:不扣缴个人账户;年初一次性扣缴大额补充保险费100元。
二、个人账户划入:
1、在职职工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每月按3865.83的2.6%划入个人账户(每月每人划入100.51元) ;
2、在职职工45周岁以上每月按3865.83的2.9%划入个人账户(每月每人划入112.11元) ;
3、退休人员每月按本人退休费的3.2%划入个人账户。
注:3865.83元是2016年通化市月社会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将陆续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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