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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追踪】猝死规培学员事件续

文章转自:医师报


近日,猝死研究生规培学员顾健家人,接到了镇江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案件的通知,拒绝受理顾健家人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通知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该争议不属本委受理范围,故不予受理。目前,顾健家人及代理律师已经准备去法院起诉。



2018年3月30日,江苏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研究生规培学员顾健连续工作14小时后,在下夜班交班时候不幸猝死


近年来,医务人员猝死在工作岗位上的事件多有发生,但至少会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他们死后的合法权益。然而像顾健这样的研究生规培学员,在工作中猝死,现有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支持其工伤认定和赔偿抚恤的请求。也就是说,目前研究生规培学员权益维护方面,我国还未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那么研究生规培学员在规培过程中受伤和死亡,到底算不算工伤?


就从顾健的事件来说,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范,虽然顾健没有和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事实劳动关系概念的阐述: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外无书面劳动合同或无无效书面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而在该法律中又阐述,“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合同”。

 

顾健在值班约14小时后交接班时猝死,并且在前一天晚上还被院方单独安排值班并开出处方,而根据相关规定,研究生规培学员只能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临床实习,不得独立从事临床活动。就在这一点上无疑是证明了医院与顾健有用工关系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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