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一则消息引起了医药界关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征求《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的意见,拟选择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作为按病种试点单位,并公布了《浙江省按病种支付改革试点病种参考目录》共计118种。
自2009年起,我国“新医改”就开始提出完善支付制度,探索支付方式改革,以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更好地监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
支付方式改革国家政策
2009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提出,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
《“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
提出,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结合疾病临床路径实施,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增强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
2011年
《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意见》(人社部[2011]63号)提出,结合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加强总额控制,探索总额预付。在此基础上,结合门诊统筹的开展探索按人头付费,结合住院门诊大病的保障探索按病种付费。
2012年
《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2]70号)提出,推进付费方式改革,要在开展总额控制的同时,积极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付费方式改革。因地制宜选择与当地医疗保险和卫生管理现状相匹配的付费方式,不断提高医疗保险付费方式的科学性,提高基金绩效和管理效率。
2016年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6]1431号)提出,2016年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为了响应国家政策,各地也是纷纷摩拳擦掌,支付方式改革如火如荼。
可以看到,支付方式基本覆盖了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按床日付费、按项目付费等,但总体上是以总额预付为基础,结合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的复合支付方式。
东、中、西部部分地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
按病种付费将成为医保支付主流?
按病种付费是预付制的一种模式,简单来说,就是将某种疾病的诊断、检查、治疗和疗效等综合考虑,定出一个费用标准,它可以更好地控制住院费用,促使供方降低成本,有利于缩短住院天数。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它也会带来推诿病人、“大病小治”等不足。
实际上,早前三明市下发《关于开展住院费用全部按病种付费工作的通知》(明医管 [2016] 27号),要求自2016年起在全市21家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住院费用全部按病种付费作,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自2017年起全面开展。山西省启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出按病种付费的病种要达到200种以上。甘肃省新农合力争2016年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覆盖面达到90%,2017年全覆盖。四川省明确,试点城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试点城市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将给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按病种付费,意味着药品、耗材将成为治疗成本,从而从根本上遏制医院用贵药的习惯,毕竟超出费用标准的全都是医院负担。
因此,以下药品首当其冲成为医院“开刀”的对象。
辅助用药:辅助药物是大处方的首选药。自辅助用药目录、重点药品监控目录相继公布以来,辅助用药的财路基本上被断了。目前辅助用药主要集中在中药注射剂、神经保护剂、免疫增强剂、质子泵抑制剂和营养用药等。
没有进入临床路径的药物:临床路径管理相当于疾病的教科书,如果超出范围使用,药品监管部门、患者都会上门讨说法,如今按病种付费的政策一出,从控费角度,更可谓是双管齐下了。
质量高但中标价更高的外资药: 还是“质价相符”的问题。媒体曝光医院采购价格高出几十倍的药品的实例并不罕见,过去靠堵、靠截,现在,医疗机构从“要我控费”变称“我要控费”,那些离谱的药价恐怕将举步维艰了。
最后,小编想说,按病种付费的核心是“控费”,那些通过技术创新,在保证质量和疗效的同时不断降低成本的高水平仿制药将迎来利好。
0.4ml:40mg(anti-Xa:4000IU)
0.6ml:60mg(anti-Xa:6000IU)
0.8ml:80mg(anti-Xa:8000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