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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信息变更报备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淮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申办流程〉的通知》(淮医保〔2016〕26号)第四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负责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监督指导工作,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附件10《淮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报备办法》:从2016年7月1日起,由淮北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的报备工作。
二、承办机构
淮北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四、申请条件
定点医药机构出现信息变更。
五、申报材料
1.定点医药机构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的,需提供:
(1)《淮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报备表》(一式两份);
(2)卫生、药监、工商或民政批准的变更材料 (复印件一份并查看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类别(营利/非营利)、级别、床位数、诊疗科目及大型诊疗项目变更的,需提供:
(1)《淮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报备表》(一式两份);
(2)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变更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1.申请:信息有变更定点医药机构持上述有关申报材料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2.审核: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报主任办公会研究。
3.办结:审核通过后,出具允许变更文件。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淮北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61-3053062、3053686、3046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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