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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申请
办理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淮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办法的通知》(淮人社〔2010〕33号)参保患者因所患疾病在本市外转审定难以确诊或诊断已明确但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就医。
二、承办机构
淮北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四、申请条件
正常缴费享受职工医疗保险,无欠费,无封锁(须到外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
五、申报材料
本市外转定点医院出具的《淮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
六、服务流程
1.申请:参保患者因所患疾病在本市外转审定难以确诊或诊断已明确但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就医。
2.审核:经本市外转定点医院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淮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本市外传审定医院为:淮北市人民医院、淮北市矿业集团矿工总医院、淮北市精神病医院(限精神类疾病参保患者)、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参保患者)。
3.转外就医:经审核同意的,可前往指定医院转外就医。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淮北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61-3051187、0561-320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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