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二次补偿共有1368名参保职工符合条件,第一批共692名参保职工办理了二次补偿申请手续,补偿款预计6月中下旬发放完毕。还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参保职工请尽快到章贡区医保局业务大厅5号窗口办理。
以下是相关政策:
一、补助对象
二次补偿的对象是指2015年参加了章贡区医疗保险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
二、补助标准
城镇职工医保二次补偿的标准为2015年“三个目录”范围内住院医药费个人负担达到5000元以上的部分,5001-10000元部分补偿50%,10000元以上部分补偿60%;门诊特殊慢性病医药费和大型检查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达到2000元以上的,2001元以上的部分补偿50%。
三、申请时间
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7月3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申请地点
章贡区医疗保险局业务大厅5号窗口(东阳山28号),联系电话:8109234 8224229。
五、申请材料
1、2015年度参保人员二次补偿申请表(章贡区医疗保险局业务大厅5号窗口领取)
2、参保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医保证及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复印1份在同一张A4纸上)。
六、补偿资金发放时间
第一批2016年6月15日至30日,第二批2016年9月15日至30日。由章贡区医疗保险局将补偿资金通过银行发放至参保人员银行存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