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原则与缴费比例 |
在职职工以其本人月工资总额作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10%,其中单位按参保职工月工资总额的8%缴纳,个人按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标准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费率10%征收。 |
医保个人账户月划拨标准
1、计算公式:月缴费工资×划拨比例-商保个人扣款。
2、月个人账户划拨比例:
在 职 人 员 |
退 休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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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岁(含) 以下 |
41周岁至 50周岁(含) |
51周岁以上至 法定退休年龄 |
70周岁(含) 以下 |
71周岁以上 |
2.5% |
2.8% |
3.3% |
4% |
4.5% |
注:1.退休人员以其月退休费作为划拨个人账户金的基数。71周岁以下月划入不低于25元/月,71周岁及以上月划入不低于35元/月。 2.目前每月划入个人账户的同时应扣缴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3.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