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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据报道,北京市昨天宣布,从4月8号起,全面实施《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北京市将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也就是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收入从现在的服务收费、财政补助和药品加成收入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北京是全国医疗资源最集中、外地病人比率最高、医疗机构管理最多元的城市,北京的医改,在某种意义上牵动着全国医改的神经。此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推动范围非常大,在全市范围内同步推行。包括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以及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一共有3600多家。另外我们也了解到,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也可以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
此次改革的具体内容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取消不含中药饮片的全部药品加成,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每天每床位是100元。医事服务费设立后,同步取消挂号费和诊疗费,这也是为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
第二点是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并重新规范。重点提高了床位、护理、中医、手术等项目价格,降低了CT、核磁等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
第三点是组织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向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公开药品质量信息,动态联动同厂家、同品规药品的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中标价格,并在阳光采购平台公示。对于低价短缺药品则不再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格,通过市场的价格作用来保证临床药品供应。
这次改革是三医联动的改革,医保在报销政策上也提供了支持。首先在门诊医事服务费方面实行定额报销,并且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的限制,三级医院定额报销40元,二级医院报销28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19元。第二是对此次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都纳入报销范围,值得一提的是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新生儿诊疗项目、以及96项中医类项目也纳入报销范围。参保人员的就医报销流程不会发生改变,仍执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相关规定。
内容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