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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停止二门诊患者静脉输液(儿科除外)的通知

新会区广大市民:

按照《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江卫〔2017〕184 号 )文件要求,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 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 严重腹泻等),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这三种情况下才使用静脉输液。

为规范医疗行为, 提高治疗效果,使广大市民得到更加安全、 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我院以二门诊为试点,从2017年8月7日开始,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儿科除外)。

敬请市民们知照并配合医师做好医疗工作。

                       新会区人民医院

                    2017年7月25日

附件:《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江卫〔2017〕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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