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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科普】抗菌药的审批原则及动物源性细菌的耐药性监测情况

        随着抗菌药的广泛使用,环境中存在的抗菌药也越来越受到关注。环境中的抗菌药是否会导致耐药菌的产生呢?虽然目前还无法建立细菌耐药性与环境中低水平抗菌药之间的相应关系,但抗菌药的耐药性问题在审批过程中需要被考虑,其审批涉及以下内容:

  (1)微生物敏感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是指申请的兽药为抗感染药物或抗球虫药物时,必须提供抗微生物或抗寄生虫药物对历史和现行临床分离的细菌和寄生虫的敏感性比较研究。

  (2)用于动物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的药物还应提供残留物对人肠道菌群丛的潜在作用,评价对食品加工业的影响。

  抗菌药的审批原则包括:抗菌药应做到人兽有别,即用于食品动物的抗菌药应为兽医专用药;人用抗菌药不可用于食品动物,只能用于宠物。

  

        动物源性细菌的耐药性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2008年起,每年农业部颁布实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农业部负责全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的工作组织实施。各相关省、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负责本辖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的组织实施工作。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负责全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技术指导、数据库建设等相关工作。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辽宁省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上海市兽药饲料检测所、四川省兽药监察所、广东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河南省兽药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8家检测机构为监测任务承担单位。

  承担单位按照《动物源细菌耐药性检测采样、检测技术要点》的要求进行采样、细菌分离和鉴定、耐药性检测和结果上报。样品应从畜禽养殖场、屠宰厂、孵化场抽取,同时进行养殖场用药情况和饲料来源调查,并填写记录。大肠杆菌、肠球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空肠弯曲杆菌的分离和鉴定,按照《动物源细菌分离和鉴定方法》或参照相关国际标准执行。采样信息和耐药性检测数据被录入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库,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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