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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绥中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 鉴定须知


2016年绥中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须知

一、鉴定病种

恶性肿瘤特殊治疗(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白血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病、强直性脊柱炎Ⅱ型糖尿病心脏病(只限支架、搭桥患者)、癌症支持治疗、丙肝

二、登记须提供材料

1、近三年住院病历复印件(Ⅱ型糖尿病心脏病病种须提供二级甲等医院住院病志,其余病种须提供三级甲等医院住院病志,住院病志日期截止为20169月30日);

2、IC卡、医疗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

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三、登记时间

201610月8日至201611月14日。

具体鉴定时间及其余未尽事宜可关注绥中医疗保险管理局微信公众账号发布的通知,关注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咨询电话:6133524

绥中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610月8日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绥中医保’(微信号:szxybj),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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