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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执法问与答》稽查篇——非法行医场所在非法行医者家中,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投诉后,是否有权进行执法检查?



 前言 

省总队受2011年原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编写的《医疗服务监督100问》之启发,广泛收集现阶段全省基层医疗执法常见的问题和困惑,以及风险隐患较大的工作难点,反复审定筛选出具有共性或代表性的问题162个(职业放射专业除外),编成了《基层医疗执法问与答》。



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

本书稽查篇——

非法行医场所在非法行医者家中,

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投诉后,是否有权进行执法检查?




非法行医场所在非法行医者家中,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投诉后,是否有权进行执法检查?


非法行医场所在非法行医者家中,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投诉后,可以进行执法检查。



 法律依据 

《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

第十一条

监督人员对无证行医案件进行调查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了解情况;

(二)进入无证行医场所进行检查;

(三)查阅、复制、调取与无证行医有关的合同、票据、财务、账簿以及诊疗文书记录等相关资料;

(四)对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明从事无证行医的药品、器械、工具等相关物品和场所,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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